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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债公司;分公司欠款的情况下,能向总公司要求赔偿吗?

对于分支机构所产生的未予偿还的债务,可以向总部提出赔偿的请求。


缘由在于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,所以,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将由总部全部承担。


若分支机构由于欠债而无法偿付,债权人有权向总部提出承担偿还责任的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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